一般项目:从事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;清洗服务;化粪池清掏、外墙清洗、管道疏通;石材护理、家政服务;从事建筑相关业务;园林绿化工程设计、施工(以上两项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,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);园林绿化养护;物业服务(二级);水污染治理;批发、零售:环保设备、建筑材料(不含危险化学品)、防水材料、五金交电、机电设备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